劳动合同法第40条(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