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莆田市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贷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按时足额归还开行贷款本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莆田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