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1. 定义与解释1.1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全称名称)乙方:(全称名称)1.2 本合同所述“建设工程”指的是由甲方负责投资、建设或改造的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 1. 定义与解释 1.1 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全称名称) 乙方:(全称名称) 1.2 本合同所述“建设工程”指的是由甲方负责投资、建设或改造的工程项目, 具体项目内容、规模、地点等详见附件一。 1.3 本合同所述“监理服务”指的是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对甲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的服务。 2.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包括 但不限于: (1)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 (2)施工进度的合规性; (3)工程质量的符合性; (4)安全生产的规范性; (5)环境保护的合规性; (6)工程投资的控制性。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监理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4)投资控制分析报告。 3. 监理服务的时间与地点 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 监理服务的地点为建设工程项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