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耕地补贴
【街道办事处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耕地补贴 街道办事处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文
【街道办事处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 施方案】耕地补贴 街道办事处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工作的 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街道XX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 护)面积核实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有关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文件要求,以 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 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 二、补贴范围原那么上为种地农民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 的拥有承包权的耕地(以农经部门数据为依据)。 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 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 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工程区域 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 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塘、工厂 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 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 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 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常年抛(摞)荒的耕地。 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