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暂行办法(政府)
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潼南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暂行办法(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