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川幕府制度
德川幕府制度 篇一:德川幕府的“不死不活”统治术 德川幕府的“不死不活”统治术 17世纪初,日本进入德川幕府统治时期,设在江户的幕府是全国最高统治机构,国家大权掌握在幕府将军手中。将军
德川幕府制度 篇一:德川幕府的“不死不活”统治术 德川幕府的“不死不活”统治术 17世纪初,日本进入德川幕府统治时期,设在江户的幕 府是全国最高统治机构,国家大权掌握在幕府将军手中。将 军依靠以老中(有时在老中上面设置大老)为首的幕府官僚 进行统治,推行幕藩体制,即土地归将军、藩主等领主所有, 农民承担沉重的租税负担。 在这种幕藩体制下,日本全国居民分为“士”、“农”、 “工”“士”便是统治阶级,包括将军、公卿、幕府及藩的 官员以及武士,约占全人口的10%。“农”、“工”、“商” 是被统治阶级。“农”便是农民,约占全人口的80%,他们 是将军、天皇、公卿、大名及旗本的领地上的直接生产者, 必须向封建领主缴纳封建地租或年贡(大部分为实物,一部 分旱田则缴纳现款)。地租按照“五公五民”、“六公四民” 甚至“八公二民”的比例缴纳。领主还要求农民服各种劳役, 其中最突出的是“纳乡”,即领主外出旅行沿途所需脚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