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

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设备停用1、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封存设备,并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时,应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腾讯文库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特种设备设备停用、报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