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街道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一、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各科室、中心、各社区(村)的公务接待行为。本制度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二、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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