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储存管理条例
四、公司储存管理办法第一条账务物料管理部门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 常应立即办理更正。第二条盘点.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 格类别填具
四、公司储存管理办法 第一条账务 物料管理部门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 立即办理更正。 第二条盘点 1 . 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部门将盘点项目依规格 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会同物料管理部门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入数量栏内。 2 . 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3 . 会计部门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账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 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再送业 务部主管,提出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4 . 盘点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部门开立“调整单”,第二联送会计部 门,第一联仓运部门自存。 第三条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部门应于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 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 高应对能力。 第四条库房管理规定 1 . 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 2 . 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入仓库,物料管理部门应随时注意。 3 . 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备,并有人专责允许后才可。 4 . 物料管理部门对所负责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的安全,如果破损应立 即反映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5 . 未经物料管理部门主管核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也不得 在仓库逗留。 6 . 物料管理部门员工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 保仓库的安全。 第五条实施与修订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一、公司印信管理规定 第一条印信的种类 1 .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 . 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 .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 用”。 4 . 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信。 第二条卬信的使用规定 1 .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策行政、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