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
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根据《关于做好年全省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43号和市纪委有关通知精神,我办要求县(市、区)农办主动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深入项目建设点
扶贫资金监管工作情况报告提纲 根据《关于做好年全省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43号和市纪委有关通 知精神,我办要求县(市、区)农办主动协调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扶贫资 金监管工作,深入项目建设点,对照要求,逐一核对各个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健全 项目资金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现将涉及农办的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监 管汇报如下: 一、主要涉及农办系统项目进展情况 年,我办负责申报的主要扶贫资金有造福工程搬迁及省、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到 户小额贷款贴息项目、产业化扶贫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通过今年月的专项检查,三 年来全市累计到位市以上财政扶贫资金15753.32万元。从对各县检查的情况看, 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到农户、企业,总体运行良好。 二、扎实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各地县(市、区)财政局专门设立扶贫资金专户,省、市扶 贫部门拨给我市的扶贫资金,一律进入所在县(市、区)财政扶贫专户,任何单位 都无法将其挪作他用。各地县财政负责对资金的管理与核拨,农办负责对扶贫开发 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 (一)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资金 年省派第三批扶贫开发重点村财政捆绑到位资金569.5万元。从项目申报实施和 资金的报账使用,均由省直下派挂职干部严格把握,报账审批表必须经挂职第一书 记审核签字、乡(镇)领导复核盖章(签字),同时附上有效支出票据(村民理财 小组审核盖章)、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复印件、项目公告、公示材料复印 件(凡项目实施发包的一律要有招标材料、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报送农办再次审 核,最后报县财政终审核拨给有关乡(镇)财政所,由乡(镇)领导或指定分管领 导将资金落实到位、到项目。 (二)造福工程补助资金 (1)造福工程人头补助资金。年全市造福工程人头补助14160.92万元(其中灾 后重建补助资金11709.5万元、计生户增补1313.25万元、少数民族补助76.74 万元)。一年来我市扶贫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一方面加强检查督 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分阶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造福工程”的实施进 度、资金投入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另一方面建立验收制度,实行 村初验、乡自验、县总验、市复查的验收模式,层层把关。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 卡,列入造福工程农户档案中,做到有据可查。每年年终,扶贫、财政、审计等部 门对“造福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 法》和《福建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了造福工程补 助资金“一卡通”试点,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人到户. (2)造福工程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年7个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基础设 施省级补助资金475万元、市财政安排安置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0万 元。通过检查各县对省、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安置点的“三通一平”建设和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