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应当告知当事人诉权之探讨

外汇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应当告知当事人诉权之探讨     【摘要】无论是应试材料还是理论探讨都认为不服外汇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先复议,外汇领域为行政复议前置。众多的 法律 学子和从业者连相关的外汇法规条

腾讯文库外汇行政处罚文书是否应当告知当事人诉权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