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
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 按照省、吉林市考评实施细则要求,各乡镇街司法所主要应完成以下六大项十四小项工作,总分12分。 一、全面推进“法治舒兰”创建工作 1、“法制创建推进年”活动(1分) ⑴结合实际,制定
司法所绩效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