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
大观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方案一、建设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 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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