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大学信息电子技术学院电气信息类专业大类平台培养方案与大类分流实施细则xx-12-10佳木斯大学信息电子技术学院大类分流实施细则(试行)一、指导思想按照《佳木斯大学大类招生工作方案》(佳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大学 佳木斯大学信息电子技术学院 电气信息类专业大类平台培养方案 与 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xx-12-10 佳木斯大学信息电子技术学院大类分流实施细则 (试行) 一、指导思想 [xx]19 按照《佳木斯大学大类招生工作方案》(佳大教字号)文件要 求,学生完成专业平台课程学习后,根据对专业的了解、个人兴趣与 特点、就业意愿、学习成绩等进行分流。为落实学校大类招生培养目 标,规范专业分流管理和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流细则。 二、组织领导 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各学院应成立专业分流委员会,具体情况如 下:学院专业分流委员会:主任:高文祥史庆军 副主任:许丽萍周经国李晶王全工作人员:教科办、学工办相关人员 三、分流原则 1 .在专业基础教育阶段结束后,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学生自愿 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分流。 2 .专业分流应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公开的原则,增强专业分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