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鲁经信技字〔2010〕11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经信委(经贸委),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
鲁经信技字〔2010〕110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 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经贸委),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 的意见》,提高企业工业设计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 业设计产业发展,我委将组织开展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 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工作,现将《山东省 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 〇〇 二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工业设计管理办法通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