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主要工作计划
202X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劳主要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劳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
202X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劳主要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县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效劳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化保 障体系,按照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布署要求,我中心特制定XX年 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劳主要工作方案如下: 一、关于社会化管理效劳的费用征收。 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劳的费用征收,将按照县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核定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效劳经费筹集标准的通知》(阜劳社[XX]84号)要求进 行。凡XX年5月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其社会化管理效劳费 用,在移交档案时由移交单位统一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次性缴 纳5年;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的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一 次性缴纳5年。单位在缴清有关费用的同时,并将退休人员档案移 交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工作站实行社 会化管理效劳。单位暂无能力缴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效劳费用 的,其退休人员的档案先移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保管,待管理效劳 费用缴纳后,再转入劳动事务所或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效劳。凡XX 年5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社会化管理效劳费用按每 人每年150元标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缴纳5年; 下岗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办理退休手续时,其社会 化管理效劳费按每人每年**元标准一次性缴纳5年。在征收企业职 工社会化管理效劳费用过程中,主要做好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和具体 结算工作。 二、关于退休人员档案库的建设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我中心根据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