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处方管理制度
外配处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方便患者购药, 根据《XXX市卫生局关于在市级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的实施意见》(X卫发 [2020]302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
外配处方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方便患者购药, 根 据《市卫生局关于在市级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的实施意见》卫发 XXX(X[2020]302 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就诊的患者,如要求外配药品时,医师应无条件提供处方。 二、医师应认真开具外配处方,书写应清楚、准确、规范,应注意处方的合 理性。 三、对于要求外配药物的患者,医师须认真做好门诊病历记录,详细记录包 括诊 治情况、随诊要求、病人要求外配药物和医嘱(包括药品名称、剂量、剂型、 规格、用 法和用量等)。 四、医师应充分尊重患者要求外配药物的选择权,提供良好服务。医师要详 细告 知患者用药的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毒副反应等。 五、医师要告知患者:要求外配的处方,应到本院“规定的药房”加盖“医 院外 配处方专用章”方为有效。西药外配处方盖章处:西药急诊药房;中药外配 处方盖章处: 中药门诊药房。 六、医师不得开具以下四类外配处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 品和 儿科处方。 七、处方必须经药师严格审核,审核无误、登记后加盖医院外配处方专用章。 八、药师应建议患者选择有质量保证和有驻店药师审方的药店配药,选择质 量好 的药品等事项,并把告知事项给患者。具体告知事项见第九条。 九、外配处方告知事项内容: (一)为了保证您的有效治疗,建议您去药品质量有保证和有药师审方的药 店配 药。 (二)请按医嘱在药师的指导下正确用药。 (三)若出现药品不良反应,请及时就诊。 (四)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请及时与药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