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伤害的类别
分类标准不同,危险有害类别不同。通常主要有如下三个分法: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共20类2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共6类
分类标准不同,危险有害类别不同。通常主要有如下三个分法: 1(GB6441-1986)2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共类 2(GB/T13861-1992)6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共类 3<>([1987]60)7 《关于修订颁发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卫防字第号共类 ** 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力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向特点。根据我国有关劳动保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 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按伤害程度分类 指事故发生后,按事故对受伤害者造成损伤以致劳动能人丧失的程度分类: (1)(1)105 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亡含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105(105)6000 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个工作日以上含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日; (3)6000 死亡,其损失工作日定为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死亡年龄计算出来的。 ) 此种分类是按伤亡事故造成损失工作日的多少来衡量的,而损失工作日是指受伤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简称失能的工 (GB5441-86 作日。各种伤害情况的损失工作日数,可按标按中的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 2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指发生事故后,按照职上所受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1)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 (3)12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至人的事故; (4)39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至人的事故; (5)10(lo)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人以上含人的事故, 3 .按事故类别分类 GB6441862050 国标《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类。这一分类方法同年代制定的分类标准 相比有所改进。具体分类如下, (1) 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害, 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 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 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辗、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件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屑伤人,手或身 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构缠压住等。但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 起重伤害,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包括各种起重作业引起的机械伤害,但不包括;触电,检修 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5) 触电,指电流流经人体,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 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 淹溺,指因大量水经门、鼻进入肺内,造成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