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市区路号,建筑面积为 第一条 平方米。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规定为1年以 第三条 上20年以内)。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 第四条 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第五条 (如:乙方按每月的月初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 开户银行:,帐号:)。 租金变动条款:(如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 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元人民 第六条 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 第七条 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 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 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 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