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一般规定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除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平面布置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安全、消防措施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 1. 一般规定 现场施工区安全技术标准除满足本标准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 规定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 平面布置 2.1 施工组织设计要有安全、消防措施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并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如 有)报消防部门审批或备案。 2.2 施工现场应实行区域管理,临时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存贮区应相对独立布置,防 火间距满足要求。 2.3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2.4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 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须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 的环形道路。 2.5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 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5.1 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 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 40m。因条 件所限,施工现场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须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 的环形道路; 2.5.2 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2.5.3 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并在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救援场地应设置在在建工程的长 边一侧,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 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2.5.4 临时消防车道应保证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 道。 3. 临时用房 3.1 建议改为正式工程内不准作为易燃易爆、可燃材料仓库使用,更不准住人。 3.2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必须使用不燃材料搭设,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