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
新疆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XX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
新疆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XX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实各级 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充分调 动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 定》和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暂行)》的精 神,结合省电力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负责、以责论处、奖惩对应、 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资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 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方针。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认真履 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和特殊贡献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 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公司系统安全奖惩的考核和奖 惩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奖金的核算、发放和罚款的扣缴工作; 第1页共 1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