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doc6(1)
长春市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物业专向维修资金的缴存和规定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更新、改造,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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