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实施细则_1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精选5篇)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篇1 第一条 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上级领导、校外有关单位到学校(含学院、机关部处及业务实体等,下同)视察工作、检查指导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精选5篇) 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篇1 第一条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上级领导、校外 有关单位到学校(含学院、机关部处及业务实体等,下同)视 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合作交流等公务 接待活动。 第二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 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原则。 第三条根据宾客的职级、来校的目的等情况,本着“谁 接待、谁负责”的要求,按照严格标准、对口接待、分工负 责的原则,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第四条接待规格。根据公务接待对象及活动内容,本 着对等节俭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一)省(部)级领导因公来校,由学校主要领导及有关校领 导接待,两办负责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