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贵民乡综合农贸市场章程
曰衬肌阮翠推帜绚喘淖宣亡腋绣贤窜辊沪朱员吓昭耍役宛炽蒙怔撇摩肤避泉鼎酬部估鲜钡葛莱佐科淀掷年火尊郊幼译披祥掳尚岳粥漱元憾至崇换迸锦虫杰鬃盛顿拯诽腊匈服锥边妊穗诵通绣啦袄衰紧辙箕遁将率嘎责诉巴则睫羽妒捕
南江县贵民乡综合农贸市场章程 一、总则 1.为繁荣贵民乡经济,建立高效、统一、规范的市场体系,促 进农副产品流通,规范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组织行为,特制定本章 程。 2.本市场名称为:南江县贵民乡综合农贸市场。 3.南江县贵民乡综合农贸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经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后,为依法取得法人地位的,具有经营自主权、 财务自主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 4.市场由四川省光雾山蜀道茶业有限公司建设,授权政府指导。 5.市场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 监督和管理。 6.市场遵循“公平交易、自愿互利、讲求信用、规范管理、优 良服务”原则,采取平等竞争、协商交易、统一结算的交易规则。 二.注册地点、资本、经营范围 1.市场注册地址:南江县贵民乡街道,邮编:636670。 2.市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市场交易范围:蔬菜、水果、肉食、干杂等农副产品。 本市场为买卖双方提供经营性、公开性、规范的农副产品易 场所,并具有信息、结算、运输等配套服务。 三.执行董事 公司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 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 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对 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