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12号 现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二0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