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权转让税收筹划

公司法,股权转让税收筹划案例引导   甲和乙两个居民企业成立了一个企业C,最起先每家入股200W,各占50%的股份,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企业除了最起先的400W实收资本,又积累了100W的盈余

公司法,股权转让税收筹划 案例引导 甲和乙两个居民企业成立了一个企业C,最起先每 家入股200W,各占50%的股份,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企业 除了最起先的400W实收资本,又积累了100W的盈余公积, 300W的未安排利润。此时,甲想把自己的50%的股份以500W 的价格转给第三人,那么如何转让才能交税最少呢? 一,干脆转让。这种方式下,须要缴税 (500-200)*25%=75W。这种转让方式,交的税是最多的。 二,先分后缴。把300W的未安排利润全部进行安 排,甲公司此时收到150W的收入是股息、红利所得,依据 规定,企业的股息红利所得是不收所得税的。甲公司转让股 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50W,此时应交税150*25%=37.5W,这 种方式要比干脆转让股权少交将近一半多的税。 三,撤资之后再入股。甲公司先从C企业中进行撤 资,收到200W的原始投资,200W的股息红利所得 ((300+100)*50%),这部分都是不交税的。然后C公司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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