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幼儿园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精选 【幼儿园食品安全年度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17)169号)、《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毕节
幼儿园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精选 【幼儿园食品安全年度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7)169号)、《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加强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毕市食药监发[2017]9号)及金沙县教育 局金教稳[2017]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我 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结合我乡实际,拟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 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政府《关 于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署办通[2017)169号)文件精神。 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职责,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 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学校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 出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食堂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 学校、幼儿园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健康检查、索票索证、进货查验、消毒、 食品留样和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食堂操作规程,完善食物中毒应 急处置预案,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学校、幼儿园食堂应由学校、幼儿园自办自管,严禁实行对外承包经营。 2、学校食堂应当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仓贮、原料处 理、加工、销售及就餐场所,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