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第一条为了保护家庭服务经营者、消费者、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犍为家庭服务业健康地发展,现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家庭服务业以“为民、便民、利民、安民”为服务宗旨。 第三条本规
家政服务行业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