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管理与验收指导方案
耕地质量管理与验收指导方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
耕地质量管理与验收指导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及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补充耕地质 量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耕地 质量建设为核心,以补充耕地质量评定为切入点,开展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与验 收工作,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不降低,地力等级有提高,管护有保证。 二、总体要求 对补充耕地质量进行评定验收与监管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 件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责。按照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委员会《转发国土资源部农 业部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皖国土资[2012]82 号)要求,在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 力等级划分》行业标准(ny/t309-1996)的基础上,以《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 作方案》、《省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规范》中所确定的方法、程 序,做好补划耕地的质量管理与评定,提出本辖区内补充耕地的改良培肥措施,使 补划耕地的质量切实符合耕地质量的要求,促进我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 收。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评定耕地质量 各县、区农业委员会负责接受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查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单位提 供的申请材料,并及时报市农业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1996)、《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方案》、《省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 定工作规范》中所确定的方法、程序、技术规范等,开展现场勘察、核实,采集表 层和剖面土壤样品送到具有资质的土壤肥料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化验,取得土样化验 结果后,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作为编 制项目建设质量综合评价报告的重要依据,附在项目补充耕地验收申请材料中,作 为补充耕地项目验收的报件材料。 (二)参与补充耕地验收 按照与国土资源部门商定的补充耕地项目验收的程序,参与补充耕地验收,与国土 资源部门共同提出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意见和耕地质量建设管理意见。 (三)指导补充耕地质量建设 按照符合农业生产的要求指导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单位,对补充耕地进行改良培肥, 及时开展对验收后的补充耕地进行质量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农业技术推广工 作,加大补充耕地改良投入,建立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定期开展土壤监测评价, 并根据监测评价结果提出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提高作物产量的对策措施。 四、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