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试Q1: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保障各类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吸引集聚更多人才,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鉴人才工作先进

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试 Q1: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保障各类人才 享受相应政策,吸引集聚更多人才,齐齐哈尔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借鉴人才工作先进地区经验,结合齐齐哈尔市情,引入市场化机制,根据 贡献确定人才类别,在省内率先研究制定《齐齐哈尔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 定办法(试行)》并已正式印发,成为我省构建市场化人才分类认定体系 的先行者。 Q2:如何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认定? 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人才实绩和行业评价为主要认定依据,分 5类 进行高层次人才认定,分别是 A类(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B 类(杰 出人才)原则上在 65 周岁以下,C 类(领军人才)、D 类(高端人才)、 E类(高级人才)年龄原则上在 60 周岁以下(其中副高职称人才年龄原 则上在 45 周岁以下)。齐齐哈尔市特别急需紧缺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年龄可适当放宽。这 5类人才中除特定奖项及荣誉称号获得者之外,还 加入了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符合齐齐哈尔市情及服务齐齐哈尔市 12 个 重点产业发展的市场化分类标准,更突出人才的实际价值与贡献。 Q3:人才分类目录加入了哪些市场化元素? A类:顶尖人才 将世界500强企业(境外)总部首席执行官或首席技术官纳入其中。 B类:杰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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