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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