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工作规则
听证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局能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听证的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局案审会办公室负责听证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三条 本局拟作出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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