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罪刑法定原则面临的挑战
浅析我国罪刑法定原则面临的挑战摘要:罪刑法定原则被我国刑法典确定为基本原则,开启了我国刑事 法治的新时代。而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并非一方风顺的, 作为舶来品,其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关
浅析我国罪刑法定原则面临的挑战 摘要:罪刑法定原则被我国刑法典确定为基本原则,开启了我国刑事法治的 , 新时代。而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贯彻并非一方风顺的作为舶来品, 其在我国的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 关键词:罪刑法定原则司法解释冲突 “ 罪刑法定主义体现于我国现行刑法的第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 3 , 为的,依照法律定罪进行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 ” 处罚。我国年刑法才真正确立了罪行法定道德原则,至今日,罪刑 1997 法定原则在我国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立法上应进一步细化,避免粗疏,使罪刑法定落到实处 ㈠ 立法的有限性 法律的原则性、抽象性、概括性是不足以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状况 的,因此,一方面法律要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就必须是概括的、原则 的;但另一方面追求极端的罪行法定,使法官严格按照法律处理案件,严禁 法官主观断案,这就必然要求法律极度明确,对每个案子都有明确、详细的 规定,同时也让公民有预测自己行为的可能性。这种矛盾,使得我们必须找 , ② 到合适的位置,将二者兼顾。但是要真正做到使刑法详略得当是很难得, 这就决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中必然遇到障碍。同时,司法不是立法的盲 ③ 从和附庸,司法独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立法自身无法超越的缺陷,罪 刑法定同样离不开法官的主观能动性。 ㈡ 立法用语模糊、不准确性 一方面,立法用语模糊给罪刑法定的施行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尽管刑法 在具体条文方面,尽量减少模糊用语的运用,对一些随意性较大的词语,均 尽量地给予明确的法定界限或幅度,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存在模糊用语,使得 法官在司法实践中适用困难。 另一方面,法律条文用词不准确也阻碍了罪刑法定原则的有效进行。有 , 一些大众媒体与人们平常谈话中的普通词汇运用到法律条文中无疑降低了 法律的科学性、严肃性。 二、从司法解释入手,减少与罪刑法定的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