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结算审核服务合同
预结算审核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主体1.1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 合同目的为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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