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之我见
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之我见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负有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许多重要职权。这些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的。因此,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
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之我见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 设机构,负有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许多重要职权。这些重要职权 是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的。因此,加强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 十分重要的,对于正确和有效行使法定职权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它 对于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效能和决策水 平、改善人大的社会权威度,意义重大。 所谓加强人大常委会自 身建设,可以理解为:为使人大常委会真正成为有权威的国家权力机 关,能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而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作 风上所进行的相互联系的多层次、综合性的建设。主要包括群体结构、 组织体系、制度建设、思想作风等方面建设。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使 其共同具有饱满的改革精神、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思想水平、坚 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法律知识、较强的议政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 旺盛的工作热情,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推动改革开放和 经济建设的发展。 从当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现状来看,确实有不 少方面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 要求存在差距,主要有: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不尽合理;二是 常委会办理机构设置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匹配;三是机关工作 人员的素质与现实要求有距离;四是制度建设和工作的规范性与现实 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等。存在的这些不足和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