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 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 保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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