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四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1、幼儿园以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为校园文化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幼儿以母语普通话为主要学习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媒介。2、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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