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实施[修改版]
第一篇: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实施【发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汇发〔2005〕94号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2005-12-29
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实施[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