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急救中心设置标准样本
“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立原则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保证孕产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原则。一、中心设立1.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取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中
“降消项目”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设立原则 为切实加强“降消项目”县产科急救中心规范化管理,保证孕产妇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原则。 一、中心设立 1. 项目县按人口服务半径合理选取1~2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作为产科急救 中心。 2.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具备综合急救能力。除妇产科外,内 科、外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及检查科等均须具备与中心相适应急诊急救能 力。 3.产科急救中心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应获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允许证》。 二、组织管理 产科急救中心设立急救小组,急救小构成员由医务科、妇产科、儿科、内科、 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辅助科室等有关人员构成,组长由业务院长担任。急救 小组承担现场急救及转运任务。 三、制度建设 1.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制度:建立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 急救小组工作制度,涉及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孕产妇转运急救、高危妊娠管理、 重症监护、会诊、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伙、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急 救药物管理、危重病人急救报告、急救用血管理、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状况、 孕产妇急救工作流程图及业务培训等内容。 2.建立基本信息登记:设立孕产妇急危重症接诊及出诊登记本、孕产妇急 危重症急救登记本,转运与反馈登记本、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本、业务 培训登记本等。 四、知识技能 1.基本理论:纯熟掌握高危妊娠基本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 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