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绞车运行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规范大合集
小绞车运行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规范大合集小绞车运行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1、凡是绞车设计加装不头端的,运输设备设施加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转。绞车加装后,未经环评合格派发运转许可证的,不许搭
专业文档,欢迎下载! 小绞车运行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规范大合集 小绞车运行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1、凡是绞车设计加装不头端的,运输设备设施加装工程质量不 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转。绞车加装后,未经环评合格派发运转许可证 的,不许搭火,不得运转。 2、绞车的操作方式必须使用具备正、探底回升掌控的对称控制器及三 联按钮,按钮应当紧固在司机座位前方紧固架上,确保操作便利。 3、原则上井下运输不容许采用对拉绞车。例如现场须要采用对拉绞 车,必须基本建设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采 用。 4、绞车钢丝绳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停止使用并立即更改。 (1)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少于钢丝绳总断面积的10%; (2)直径增加10%; (3)破损轻微、点蚀麻坑,构成沟纹,外层钢丝收紧; (4)割断丝数忽然减少或弯曲忽然大力推进; (5)产生轻微歪曲或变形; (6)遭遇强烈拉力的一段其长度弯曲0.5%以上。 5、对绞车设计、加装、环评、采用等存有问题自查不力或减少安全质 量标准的有关责任人员,必须追究责任;对导致事故的,一律给与辞退 委以重任处分。凡是辨认出钢丝绳磨巷帮忙的,钢丝绳钩头及保险绳 落地的,责任人按“三违”处分。 6、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上岗上岗,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 程,秉持不好“四叙述一证实”;每班驾车前必须对绞车的基础、刹车 装置、联络信号及声光报警装置、“行车不得行人”警示牌、钢丝 绳、牵引车数、相连接装置、装载封车情况、保险绳、安全设施等环 节展开深入细致检查,并核对安全证实单,否则一律视作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