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
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 《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已经2008年10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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