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严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职责2.1安全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建档、申报登记、定期评估,监督主管部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要求,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重大危 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严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 职责 2.1安全部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建档、申报登记、定期评估, 监督主管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控,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应 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2.2重大危险源所属区域的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检查、监控。 3 定义 3.1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 害的化学品。 3.2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 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 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工作程序 4.1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 4.1.1安全部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对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4.1.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 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4.1.3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公司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 替安全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