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项目开办物资管理办法
物业新项目开办物资管理办法目的为规范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新项目开办工作的对接,加强开办物资的管理, 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办法。适用范围开发公司承担的物业公司新项目开办物资的采购、结算和管理。定义本办法所指
物业新项目开办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新项目开办工作的对接,加强开办物资的管理,提高效 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开发公司承担的物业公司新项目开办物资的采购、结算和管理。 3. 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新项目开办物资是:物业公司接管新项目,满足基本办公条件所需的场 地、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按本办法规定由开发公司承担的部分。 4. 内容 开办物资确定 4.1 由物业公司根据管理面积、办公人员人数等,在项目移交前三个月起草所需开办物资 明细单,并经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双方审批确定,同时签订《新项目开办物资采购协议》。 物资范围见附表《开办物资范围表》。 开办物资采购 4.2 开办物资由开发公司负责按审批通过的开办物资清单进行采购,如需调整采购清单, 需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 开办物资移交 4.3 开发公司在采购完成后,填写《开办物资移交明细表》,双方签字确认,所列物资移 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负有物资的管理责任。 4. 物资的管理 4 由物业公司按《物业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管理。 5. 修订 本办法由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