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附件一: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考 核 标 准分值计 分 办 法得分一主要任务1.党组织是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政治核心,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
附件一: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考核 分 得 考核 标准 计分 办法 项目 值 分 ①有违反“五严规定”,且产 1.党组织是中小学校(以下简 生不良影响的,扣5分; 称学校)的政治核心,要切实加 ②有重大决策不透明,甚至党 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全面贯彻 一 组织成员不知晓的,扣5分;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 ③党建工作机制、制度、载体 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参与学校重 未能体现服务、促进教育教学 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支持校长 主 中心工作,扣5分; 25 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保证 ④内控机制未建立健全或干部 要 和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 , 目标考核管理机制未能实施 的 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认真实践 5; 扣分 任 “为民党建”理念,充分发挥党 ⑤教职工积极性不高,管理上 的政治优势,切实加强学校的思 有明显漏洞,有针对性的信访 务 想政治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事件较多,社会负面影响较大, 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扣5分。 2.学校应根据《党章》要求, 单独设立或联合成立党的基层 二 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四星级以 上的中学原则上设立党的基层 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三星 组 级以下高级中学、规模较大的初 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的,扣5 中和省实验小学,原则上设立党 5 织 分。 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 支)。其他学校原则上应单独设 建 立党的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 支部);暂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 设 党组织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尽 快单独设置。 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