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库尔勒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