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肿瘤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试行)一、本标准分 5 个部分,实行量化 900 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3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 分,“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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