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基本服务要求
附件2产前检查基本服务要求产前检查在孕早期至少1次,孕中期检查1次,孕晚期至少3次(其中至少1次在36周后),发现异常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对妊娠应做到早诊断、早检查、早保健。[初诊]1.确定妊娠和孕周
产前检查基本服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