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龙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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