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下闸蓄水验收程序规定资料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程序规定 大型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中型水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小型水库可不进行下闸蓄水验收,但在蓄水前,验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蓄水前专项检查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程序规定 大型水库下闸蓄水前,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中型水库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决定是否进行下闸蓄水验收。小型水库可不进行下闸蓄水验收,但在蓄水前,验 收主持单位应组织蓄水前专项检查,必要时由项目法人组织分析论证,报验收主 持单位同意后,确定蓄水和运行方案,并严格执行。 4.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蓄水位的要求; 2、蓄水淹没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3、蓄水后需要投入使用的泄水建筑物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 4、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和施工 期观测值; 5、蓄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工措施已落实; 6、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已提交; 7、蓄水后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已有结 论; 8、蓄水计划、导流洞封堵方案等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大纲详见附件4-4) 9、年度度汛方案包括调度运用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 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详见附件4-1、4-2) 10、工程验收的资料已经准备齐全。 注: 大型水库蓄水阶段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蓄水安全鉴定,中型 水库可由项目法人组织专家参照水利部(水建管199917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 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号)的要求进行蓄水安全评价。见有资质承揽病险水 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单位名单,《关于公布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名单的通知》(水建管2009396号) 4.2验收的组织和程序 注水库下闸蓄水验收由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 托的单位主持。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项目 所在市水利局、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 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