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监评委员会条例
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监评委员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 用,做好干部的监评工作。根据《XX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 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XX大学教职工
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监评委员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 做好干部的监评工作。根据《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 XX 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干部监评委员会,(以下简 XX 称干部监评委员会)是教代会常设团的下设机构,委员会的委员 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团在广泛征求各代表团意见的基础上, 在常设团的会议上通过。设主任名,副主任名,委员若干。 12 第三条干部监评委员会在教代会常设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配合组织部门,对校内各级干部的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为学校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第四条对各级干部进行民主监督与评议是广大教职工通过 教代会及其常设团参与民主办学的需要,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 推进干部制度改、密切群干群关系的需要。

